第424章 金甲美女武士
“金甲武士?”

叶盛大吃一惊,没想到金甲武士也来到霄城市了,貌似特种大队并没有得到相关的报情啊。
那个低级剑客急忙⾼喊:“珍妮,快来救救我。”
“珍妮?又是一个女的?”

叶盛一愣,转首仔细看过去,却见来人浑⾝上下都被金甲覆盖,脸庞倒是露出来了,但却看不出整体的相貌,因为鼻子上也被盔甲覆盖,不过能看得出来,这个女武士是一个美女,单是那披在⾝后的蓝⾊秀发就⾜以让所有的男人心动。
珍妮来到近前,冷冷说道:“瓦特,你不是他的对手,赶紧走,回去疗伤,这里

给我。”
“是,属下告退。”瓦特死里逃生,哪里愿意再停留一会儿啊,急忙恭恭敬敬地朝珍妮鞠了一躬,飞快地离开了。

叶盛也没有阻拦他,一来他面前是传说中的金甲武士,实力不在爱丽丝之下,二来

叶盛的确需要留下活口,让他们将⾎族斩杀各方势力的消息散播出去,如此一来,才能挑起各方势力的共鸣,让⾎族与他们大打出手,一来可以灭掉⾎族,二来可以损耗各方的势力。
今晚的计划已经成功,

叶盛也不心急,抱着双臂,笑昑昑说道:“珍妮姐小,不知可否以真面目相见呢,本皇最怜花惜⽟,一般不会做出辣手摧花的事情来的。”
珍妮不理会

叶盛的逗挑,冷冷说道:“你不是⾼斯,你的⾎皇⾐是从哪里弄来的?”

叶盛一愣,随即明⽩⾼斯就是⾎族的⾎皇,不噤哈哈大笑道:“珍妮,这次你说错了,本皇就是⾼斯,嘿,你不知道吧,本皇有三个化⾝,这只是本皇的第二个化⾝。”
珍妮怎么会相信,冷冷说道:“我是不会相信的,只是,我搞不清你为什么会有⾎皇⾐。”
“你必须要相信,他就是⾼斯,⾎族的⾎皇,这一点我可以证明。”就在这时,空中传来爱丽丝的声音,飞速地来到

叶盛的⾝边,收了⾎后⾐。
“爱丽丝?”珍妮这次变了脸⾊,⾎皇或者⾎后,都不是她的对手,可若是⾎皇和⾎后联手,双方的实力就相差无几了。而且,刚才

叶盛出手对付詹姆士和瓦特的时候,她就已经到了,知道瓦特能靠着盔甲的坚固,挡得住

叶盛的一击,才没有立即露面。
珍妮惊异地发现,

叶盛的实力要比⾎皇⾼斯⾼出一截,所以才会认定

叶盛不是⾼斯,却奇怪他有⾎皇⾐。现在,再加上爱丽丝,估计他们两个的实力要比珍妮⾼上一点,不能不让珍妮担心。
而且,爱丽丝都亲口证明了,⾜见这个长得跟⾼斯不一样的男子,真的是⾎族的⾎皇,三个⾝份,珍妮不噤胡思

想起来,⾎皇弄三个⾝份出来,到底有什么

谋呢。
爱丽丝也发现这一次是杀了珍妮的好机会,哈哈大笑道:“珍妮,托马呢,他怎么没有跟你一起来华夏呢?”
珍妮长出一口气,冷冷说道:“对付你们两个,我一个人就⾜够了,托马

本不需要来,爱丽丝,⾼斯,自从我成为金甲武士以来,咱们好像从来没有动过手吧,嘿,今晚就让我领教一下⾎族的⾎皇和⾎后到底有多厉害。”
爱丽丝没有理会珍妮,转首对

叶盛笑道:“⾎皇大人,珍妮可是⾎甲族第一美女,而且,她跟托马只是未婚夫妇,还没有成婚,应该还是一个雏儿,⾎皇大人若是能把她收了,咱们⾎族可就多了一大臂力。”

叶盛哈哈大笑道:“只要是美女,本皇都感趣兴,尤其是像珍妮这样有如此实力的美人儿,本皇必收无疑。”
珍妮听了,又惊又怒,一把将⻩金剑菗出来,怒气冲冲道:“一对不要脸的狗男女,快来受死。”
但是,虽然怒气冲冲地叫喊,可珍妮并没有主动扑上来,显然她也有所忌惮,不敢主动出手,而且心里很是奇怪,⾎族中,以⾎后为尊,⾎皇也必须要听命于⾎后,可眼下的情景,似乎爱丽丝对

叶盛颇为恭敬,跟⾎族几千年的传统不太一样。

叶盛明⽩她心里的担忧,琊琊一笑道:“小美人儿,这么快就等不及了,放心,本皇一定会让你尝到那

仙

死的滋味的。”
“你…无聇,纳命来。”珍妮未经人事,哪能受得了

叶盛这样的言语逗挑,登时火冒三丈,又急又怒又气,挥舞着⻩金剑,恶狠狠地扑了过来。
“⾎皇大人小心,她的⻩金剑很是厉害,连咱们的⾎⾐都抗不住,千万不能硬抗,咱们左右分开对付她。”爱丽丝见状,急忙低声提醒

叶盛,然后就突然一个飞⾝,跃到了珍妮的⾝后,朝她反扑过去。
“哼,雕虫小技。”珍妮虽然刚刚成为金甲武士不久,从没有过跟⾎皇和⾎后

过手,但她却听她师⽗讲过,⾎皇和⾎后惯用的对付他们的手段。
⾎甲族跟⾎族和人狼族不同,他们的寿命跟正常人的寿命差不多,只是活得稍微长一些罢了,但绝对赶不上⾎族动辄就几百岁,人狼族一百多岁的寿命,所以,⾎甲族的人员,更换得也是最快的。
就说爱丽丝吧,她今年四百五十八岁,成为⾎后也有三百多年,在这三百多年中,金甲武士却已经换了差不多八代。
虽然每一代的金甲武士都会比⾎皇和⾎后年轻,可是他们的金甲和⻩金剑,几乎是世界上最坚固的防守和最尖锐的进攻,就算是几百岁的⾎皇和⾎后也不是他们的对手,除非联手对付其中一个金甲武士。
对于⾎后从背后攻击她,珍妮

本不做理会,因为蝙蝠人的利爪

本穿不透金甲的防御,更会让他们的利爪断裂,是以她眼里只盯着

叶盛,想先把他除掉,再回过⾝来对付爱丽丝。
“⻩金剑?”

叶盛眼神中闪过一抹锋利的光芒,心中冷笑,你有欧洲的⻩金剑,我有华夏的秋⽔匕首,咱们就来一个硬碰硬,看看谁的兵器才是神兵利器吧。
“当啷”一声,就在珍妮奇怪

叶盛为何对她迅猛的一剑不躲不闪的时候,

叶盛出手了,手中竟然多了一把匕首,跟她的⻩金剑来了一次烈猛的击撞,大巨的击撞力使得珍妮几乎拿剑不住,⾝子踉踉跄跄地向后退了五六步,到了爱丽丝的⾝边。
珍妮大惊,顾不上手臂酸⿇,急忙一个转⾝,挥剑向爱丽丝劈去。
爱丽丝手中可没有神兵利器,不敢接珍妮的这一招,急忙一个飞⾝闪过,振翅一飞,落在了十几米远的地方。
珍妮惊讶地望着

叶盛的手,震惊地问道:“你…你怎么会…怎么会能用兵器?”

叶盛

练地转了转手中的秋⽔匕首,哈哈大笑道:“珍妮,你们只知道来华夏夺去七⾊佛珠串,却不知道七⾊佛珠串的秘密吧,嘿,今晚你死定了,本皇也不怕告诉你,七⾊佛珠串已经被我们⾎族所得,已经改变了本皇的体质,接下来会是整个⾎族,哈哈哈哈,到时候,所有的⾎族都能拿得起兵器,你们⾎甲族称霸欧洲的⽇子已经到头了。”
珍妮心头大震,这个消息真是太震撼了,⾎族的蝙蝠人若是个个都能拿起武器,那真可就太可怕了,⾎甲族的进攻优势一下子就没了,而且,珍妮看得出来,

叶盛所用的匕首,也是一把神兵利器,固然她的金甲不怕,可⾎甲族的其他人呢,未必能挡得住

叶盛匕首的进攻。
欧洲三族,⾎族的武器是獠牙和利爪,人狼族的武器也是大巨的狼爪和利牙,只有⾎甲族使用的是剑或、

或者弓箭。
单说一下人狼族吧,狼人与人打斗,有两种方式,一是人形状,人形状态,狼人是可以使用武器的,但⾝体却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可因为有了武器,就使得狼人的战斗力大增,欧洲三族的实力排位第二。第二种就是月圆之夜化⾝人狼,实力翻倍,力大无穷,刀

不⼊(寻常的,遇到⻩金剑还是不行),这个时候的狼人实力不亚于⾎甲族。
但因为每个月只有那么夜一,就对人狼族有了很大的限制,⾎甲族也会避免在月圆之夜跟人狼族

手。
可⾎族就不同了,他们本⾝就有一个类似乎⾎甲族盔甲之类的防御之物⾎⾐,若是再能拿得了兵器,实力自然就跟⾎甲族不相上下了,这是⾎甲族最不愿看到的。
⾎族的⾎皇拿起兵器,实力就已经不下于金甲武士,再加上一个⾎后,珍妮几乎是芳心一颤,她有点后悔今晚的孟浪了。
⾎族之后⾎后爱丽丝一人来到了华夏,所以珍妮也就跟过来了,她的目的有二,一是争夺七⾊佛珠串,二是想借机将爱丽丝除去,如此一来,纵然⾎族和人狼族联手,也绝不可能再是⾎甲族的对手了。
更主要的原因是,⾎族的传承靠的是⾎后,一旦⾎后死了,⾎族的传承也就算了,那么⾎族也就只有灭亡一途了,但,让珍妮没想到的是,计划得好好的,却是她一头钻进了⾎族的陷阱中了。
如果珍妮知道,今晚

叶盛的目标只是挑起⾎族与其他势力的争斗,她只是自己送上门的,估计能气得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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