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道终始第五
凡刺之道,毕于终始。明知终始,五脏为纪,


定矣。

者主脏,

者主腑。

受气于四肢,

受气于五脏。故泻者

之,补者随之。知

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


。五脏为

,六腑为

。谨奉天道,请言终始。终始者,经脉为纪,持其脉口人

,以知


有余不⾜,平与不平,天道毕矣。所谓平人者,不病也。不病者,脉口人

应四时也,上下相应而俱往来也,六经之脉不结动也,本末相遇,寒温相守司,形⾁⾎气必相称也,是谓平人。若少气者,脉口人

俱少而不称寸尺。如是者,则


俱不⾜,补

则

竭,泻

则

脫。如是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如此者弗灸。不已者,因而泻之,则五脏气坏矣。人

一盛,病在⾜少

,一盛而躁在手少

。人

二盛,病在⾜太

,二盛而躁在手太

。人

三盛,病在⾜

明,三盛而躁在手

明。人

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

,溢

为外格。脉口一盛,病在⾜厥

,一盛而躁在手心主。脉口二盛,病在⾜少

,二盛而躁在手少

。脉口三盛,在⾜太

,三盛而躁在手太

。脉口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

。溢

为內关,不通者死不治。人

与太

脉口俱盛四倍以上,名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人

一盛,泻⾜少

而补⾜厥

,二泻一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人

二盛,泻⾜太

而补⾜少

,二泻一补,二⽇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人

三盛,泻⾜

明而补⾜太

,二泻一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脉口一盛,泻⾜厥

而补⾜少

,二补一泻,⽇一取之,必切而验之,气和乃止,疏取之。脉口二盛,泻⾜少

而补⾜太

,二泻一补,二⽇一取之,必切而验之,气和乃止,疏取之。脉口三盛,泻⾜太

而补⾜

明,二补一泻,⽇二取之,必切而验之,气和乃止,疏取之。所以⽇二取之者,太

主胃,大富于⾕,故可⽇二取之也。人

脉口俱盛四倍(《灵枢》作三倍)以上,名曰


俱溢。如是者,不开则⾎脉闭塞,气无所行,流

音声益彰,耳目聪明,反此者,⾎气不行。所谓气至而有效者,泻则益虚,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大如故而益坚者,适虽言快,病未去也。补则益实,实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大如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病未去也。故补则实,泻则虚,病虽不随针减,病必衰去矣。必先通十二经之所生病,而后可传于终始。故


不相移,虚实不相顷,取之其经。
凡刺之属三刺至⾕气,琊僻妄合,


移居,逆顺相反,浮沉异处,四时不相得,稽留

,须针而去。故一刺

琊出,再刺

琊出,三刺则⾕气至而止。所谓⾕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知⾕气至也。琊气独去者,

与

未能调而病知愈也。故曰补则实,泻则虚,病虽不随针减,病必衰去矣。(此文似解前第三篇中。)

盛而

虚,先补其

,后泻其

而和之。

盛而

虚,先补其

,后泻其

而和之。
三脉动于⾜大指之间,必审其虚实。虚而泻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脉动而实且疾者则泻之,虚而徐者则补之,反此者病益甚。三脉动(一作重)于大指者,谓

明在上,厥

在中,少

在下。膺 中膺,背 中背,肩 虚者取之上。重⾆,刺⾆柱以铍针也。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可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补须一方实,深取之,稀按其 ,以极出其琊气。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无使琊气得⼊。琊气之来也紧而疾,⾕气之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之以怈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无得出,以养其脉,独出其琊气。刺诸痛者深刺之,诸痛者其脉皆实。从

以上者,手太

、

明主之;从

以下者,⾜太

、

明主之。病在下者⾼取之,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头者取之⾜,病在

者取之 ,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者⾜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舂气在毫⽑,夏气在⽪肤,秋气在分⾁,冬气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刺肥人者,以秋冬为之齐;刺瘦人者,以舂夏为之齐。刺之痛者

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亦

也,深刺之。庠者

也,浅刺之。病在上者

也,在下者

也。病先起于

者,先治其

而后治其

;病先起于

者,先治其

而后治其

。久病者琊气⼊深,刺此病者,深⼊而久留之,间⽇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其⾎脉,刺道毕矣。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气。形气未脫,少气而脉又躁,躁厥(一作疾字)者,必为缪刺之。散气可收,聚气可布。深居静处,占神往来,闭户塞牖,魂魄不散,专意一神,精气之分,无闻人声,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针。浅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气至乃休。男女內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內,是谓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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