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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杀敌胆为先
  我们大队在这片草原上一共设有三十六处岗哨,一共七百二十人,大金帝国的这次突袭,七百二十人只活下了不到一百人,除了我们岗哨无一人死亡之外,其他的岗哨基本上全部毁了。

 大金帝国的骑兵摧毁前沿的三十六个岗哨之后,又对我们的大队部进行了一轮突袭,不过大队部早就得到了消息,所以有所防备,令大金帝国的骑兵并未占到什么便宜,于是随后他们就撤走了。

 这次突袭过后,高森带人回了一次大队部,又拖回来一个月的口粮,并且还带回来一个消息。

 “以后我们小队的小队长就是李潇云!”他回来之后,召集起所有的人,然后大声的宣布道。

 这一次高森回到大队部,找到了中队长,把这一次厮杀的经过说了一遍,并且请求辞去小队长之职,由我来继任。

 中队长田克杰听完高森的报告,脸上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同时眼睛之中闪过一丝不相信的目光,不过他也懒的仔细盘问这种事情,一个小队长,特别是岗哨的小队长,对于他来说,根本无足轻重,大金帝国的骑兵突袭一次,基本上就要换一次,所以高森既然不想做,他也不免强,就同意了高森的请求,让我当这个小队长。

 “报告小队长,请您训练我们,让我们在以后的厮杀之中生存下来。”高森宣布完之后,就回到了队列之中,然后高声对我喊道。

 我眨了眨眼睛,看着他,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当什么小队长的意思,如果我想当官,爷爷李雄山一句话,以我现在的实力,当一个中队长是绰绰有余,再特权一点,当一个二千人的大队长也不是不可能。

 高森其实是真心诚意的,昨天我一个人着大金帝国的九名骑兵冲了过去,光是这一份勇气,就令他肃然起敬,随后一系列的冲杀,更是让他目瞪口呆。

 他知道自己就是对付一名骑兵都是困难重重,着九名骑兵冲击,那根本上跟自杀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我不但顶住了九名骑兵的冲锋,并且还亲手宰了四人,从而给他们和越曼提供了击杀剩余大金帝国骑兵的机会。

 其实我推崇地球上中国古代的一句话: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要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猛将,必然要从小兵做起,但是令我没有想到,才做了一个多月的小卒,就变成了小队长,看样子自己还推不了。

 我看着十几个人殷切的目光,心里有点激动。

 我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子看我,因为其他的岗哨都是损失惨重,几乎刚刚征调上来的新兵,基本上已经损失殆尽,全部阵亡。

 而他们在石屋里看到了我跟大金帝国的骑兵搏杀的整个过程,所以他们知道,这一次他们能苟活下来,全凭我一个人的力量。

 谁没有带兵打仗的梦想?我想只要是男孩子都有这么一个梦想,我也不例外。在地球上的时候,除了习练国术,做着大侠梦之外,就是想象着策马驰骋,征战疆场。

 “大家想不想活命?”我思考了一下,大声的对他们询问道。

 “想!”

 “既然大家想活命,就要先把自己当成一个死人,这叫置之死地而后生,沙场事,男儿事,退一步是死,进一步也是死,为什么不死的慷慨昂一些?”

 “胆气壮,则身不僵,身不僵,则命活矣!”

 “两军对垒,胆气在先,如果没了胆气,则你的身体就会发僵,动作就会变缓,生死搏杀之中,对方出刀的动作比你快一线,那就是生死之隔,明白吗?”

 看电视剧的时候,战争片之中,常说这么一句话,越是害怕,你死的越快,不是没有道理,冲锋的时候,你心里害怕,畏畏缩缩,身体移动缓慢,百分之百会成为敌人的靶子。

 因为别人都在急速的奔跑之中,速度越快,被打中的机率越小,你因为害怕,身体发僵,移动缓慢,就很容易被击中,从而阵亡。

 战争,就是拿出人类一切的恶,将对方的身体撕碎、咬碎,没有胆气之人,都是先死之人。

 随后的日子里,除了简单的刺杀动作,我开始让他们每天早晨跑步,然后教他们马步,并且我费尽力气活捉了几只野狼,然后又让他们砍了一些树木,围起一个大约十平米的场地,给他们练胆量。

 我先把天福赶了进去,然后放进去一只饿了一天的野狼。

 天福从小被我练了出来,所以野狼朝他身体一扑,他侧身躲闪的同时,手中钢刀一招海底捞月,划破了野狼的肚子,当这只野狼从他身边扑过去之后,哗啦一声,内脏掉了一地。

 “把狼头给我砍下来!”我对里边的天福吼道。

 噗!

 天福上一次杀过人,所以毫不犹豫,一刀就斩了下去,将这只野狼的脑袋给砍了下来。

 “不错,过关!”我大吼道。

 其实我让天福先上,就是先给大家做一个示范。

 第二天,天河被我赶了进去,天河虽然上一次也杀了人,同时他从小修炼内功,身体的力气不小,但是这种一对一的厮杀,对他来说也是一种不小的考验。

 特别是野狼被饿了一天,看到天河就出了獠牙,吼吼的低着。

 天河双手握刀,身体轻微的有点颤抖,不过他的眼神还算是镇定。

 嗖!

 野狼扑了过来,巨大的獠牙朝着他的脖子就咬了过来。

 唰!

 天河双手握刀,朝着扑来的狼头就砍了下去。

 嘭!

 钢刀砍在狼头上,溅出一丝血痕,那只野狼也惨叫了一声,但是并没有当场死亡,并且它的脑袋也没有被一刀劈成二半。

 狼的脑袋是最坚固的地方,有铜脑袋之称,天河的十二正经还没有打通,所以内力无法贯通双臂,涌入钢刀之中,自然无法劈开它的铜脑袋。

 不过天河的力量很大,强大的劲力直接将这只野狼的身体砸在地上,发出嘭的一记响声。

 但是这只野狼十分的凶残,脑袋的皮已经被斩开,强大的劲力也把它砸在地上,但是它的身体刚一落地,贴地就窜到了天河身前,张口就咬在天河的脚踝上。

 哎呀!

 天河惨叫一声,同时手中钢刀朝下一斩,噗的一声,硕大的狼头就被他斩了下来,不过他的脚踝上也留下了一排狼牙的血痕。

 啪嗒!啪嗒!

 天河的脚踝上着血,让他的脸部肌一阵搐,脸色也有点发白。

 刚才如果他不害怕,一刀将野狼砸在地上之后,马上下斩,也许就不会被咬中了。

 “过关,出来吧!”我打开门,天福马上把他扶了出来,开始给他上药包扎。

 “明天轮到你进去,想要成为我李潇云的兵,这是最低的要求。”我把手指指向高森,然后开口讲道。

 “是!”高森毕竟是老兵,一脯回答道。

 随后的日子,除了简单的刺杀、跑步和马步训练之外,就是野狼的练胆训练。

 一个受伤的老兵,其价值是可以顶十个新兵的,虽然我搞的这个野狼训练,不能跟真正的战场相比,但是至少能让他们在下一次的厮杀之中,不再像上一次那样,只当一只任人宰割的鸵鸟。

 高森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野狼头给斩了下来,同时他肩膀上被咬了一口,大腿上也被咬了一口,同时前被狼爪子划了三道血口子。

 “过关!”我把高森放了出来。

 其他人看着高森的样子,脸上的表情十分的难看,特别是明天要进场的那人,身体现在就开始抖动了起来。

 人类求生的本能是无穷的,十五名仅仅受了不到二个月训练的庄稼汉,三人当了逃兵,不过第二天,就发现了他们的尸体,而剩下的十三名士兵,四人被野狼活活咬死,我并没有出手制止,剩下的九人,全部浑身是伤的将野狼干死,其中一人生生的用牙齿咬着野狼的脖子,咕咚!咕咚!喝起了狼血,直到这条野狼死掉他也没有松口。

 经过野狼的生死训练,剩下的这九人,发生了胎换骨的变化,人心里的变化,会引起其精神面貌的变化,他们终于有了一点强兵的样子。

 现在加上天河、天福和高森三人,我手下一共有十二人,加上我一共十三人。

 至于越曼,她就从来没有参加过训练,仍然早出晚归,不知道在沙漠里忙活什么事情,我也懒得询问。

 因为我一直认为战争是男人的事情,我不需要她这个女人的参加。

 现在除了修炼之外,怎么样将他们训练成不怕死的猛士,成了我现在的主要目标。

 野狼训练仍然继续,这样可以增加他们的实战能力。

 我甚至于给他们看过经脉,可惜包括高森在内,他们十人都是人脉,无法修炼内功,但是也不是没有办法,我还会形意拳,他们十人我已经开始教授他们三体式桩功,不为别的,只为了增加他们的劲力。

 练了三体式桩功,可以整合全身肌的力量,叫做整劲,这样一刀一矛打出去,其威力将大大加强。

 效果是显著的,所以他们越发用心的练习起来。  m.Ba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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