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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莉莎
  从城主府中出来,却已经颇晚,但我却实在不想回看守所了。

 看守所?是的,巫妖罗兰还在因为制造了那场大被看守所拘留之中,只是偷偷溜出来而已。

 虽然策划大范围奔不违反任何一条法律,实在谈不上罪行,但关个三五天反省,让其在囚中反省不要再犯,是肯定要做的。

 我现在召唤了一个骷髅,把平时的那些装饰、衣物套在他身上,再留下点魔力,假装正在假寐的巫妖,自己本体却溜出来了,若是平的话,为了不被发现,的确要赶快溜回去。

 毕竟,暗精灵们对魔力很感,巡查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穿帮,但现在,她们是没时间管角落里面那个乖乖的巫妖了。

 原因?那是因为她们很忙,超级忙…。。那要从我自己做的孽,那个工程学取缔月说起了。

 从净化硫磺山城风气来看,这次取缔行动简直完美,那些该死的侏儒、地们活炸弹被丢进看守所后,整个硫磺山城的犯罪率、报警率同时瞬间下降3%以上,更是一个晚上没有发生一起爆炸。

 但当城管骑士们欣喜的睡了一个好觉后,却发现,这才是噩梦的开始。

 比一个麻烦更让人无法收拾的,就是数个麻烦累积到一起,当诸多工程大师在看守所团结,当第一届硫磺山城工程学交流大会的旗号被打出,就是见多识广的我,也和我的小伙伴们一起惊呆了。

 地工程大师们交流彼此爆炸和被爆炸的经验,侏儒们交流各种新思维、新方法,好吧,主要还是各种作死方式,甚至,在身上被搜的干干净净之时,在极度无聊中,侏儒和地甚至在争吵中讨论两类工程学融合的产物…。。

 本来,我还颇有兴趣的在一边煽风点火…。。“我们可以制造一个山一般大小的地伐木机,一电锯就能砍下高等精灵的战争古树?不可能?会超重?孩子,怎么这么没有想象力,你忘记了这里可不止一个大师,只要用侏儒的电子导管和减弹簧,不仅不会超重,应该不会爆炸的太快”

 “我们可以制造个巨型机械火龙,然后把头上的角涂成红色,这样就有三倍速了。”

 “我们可以制造一个头部不断旋转的钻头飞艇,用它打钻到地面,这样,就不用个守住地面通道的地下城过路费了。”

 但很快,我就发现情况不对了,这群家伙的行动力实在太强了,当我提及了融合科技和新的研究课题,聊的太开心了,居然直接开始动手了。

 “没有火源?我的鞋跟就是打火机,火石一敲地面就有火花了。”

 “没有零件?呵呵,我弟弟银钩还是兼职的火焰*师,融几个铁杆做零件算什么。”

 “没有火药?呵呵,我是地炼金和地工程的双料大师,来,给我捡起那块肥皂…。。不,我不是基佬,我只是要肥皂和你们的午餐中动物脂肪做原料,看我手工提炼硝。化。甘油!这可是我在北之若斯向海豹人学的绝活,自从掌握了这个秘方,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硝。化。甘油推进器没燃料了。”

 “没有导火索、催化剂和发条?等我衣…。。喂,我真不是基佬,你看,这衣服浸泡过态黑索银的,随便撕块布就可以引爆(旁边的地用崇敬的眼光看着他,那意思就是‘您简直是地研究精神的楷模,这样的东西你都敢穿身上’)。这一套纽扣拼在一起就是最基本的工具套装,扳手、起子、老虎钳都有了,想要?不卖,这可是那个聪明的巫妖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们珍贵的友谊象征!…。。若太想买也不是不可以,至少要30000金币才卖!”

 自豪的摸了摸自己没的下巴,身惨绿的金牙。贝亚还对我齿一笑,比了个大拇指。

 看着以为出色的技术而隐隐约约成为众人领袖的贝亚兄弟,看着他们热火朝天拆铁杆融零件、拿肥皂、动物脂肪提炼炸药,我懊恼的肠子都青了,嗯,如果我有肠子的话。

 “…。。我发誓,等我出去,一定要找个理由把他们丢进监狱。罪行?不出意外的话,再让他们胡来下去,等下就会有了。”

 好吧,为了市民税金建成的看守所不至于被炸上天,更重要的是我也不想飞上天,于是,我毫不犹豫呼叫了支援。

 “伊丽莎,快去城管总部报案,说看守所的那群地们正在制造能够炸毁整个城市的大炸弹!”

 好吧,剩下的就很简单了,城管们赶到,会同看守所的守卫,狠狠的镇了这群无法无天的工程大师…。。

 但这只是开始…真理之火一但被点燃,就永远无法熄灭——地工程大师金牙。贝亚。

 他们的交流协作只是从地面上转入地下,各类工程图纸像是地下情报接头一样飞,一个眼神就能传递情报…

 而且,硫磺山城工程大师合作大项目的设想不知被谁的通讯工具传到了外面,之后不断有外界的工程大师主动犯事,寻求加入这场“盛会”的机会,更带来了作为入会费的珍惜零件。

 结果就是看守一转身,他们就开始叮叮当当的干活,看守眼睛盯在他们身上,他们就对着天吹口哨装无辜。

 无奈之下,只能所有的城管到位,一个盯着一个,严防死守,自然,其他的囚犯们就轻松了,我也借着这机会溜出去看安妮了。

 咳,回忆到此结束,如今的看守所就像一个火山口,随时都有可能闹翻天,嗯,字面意思上的闹翻天,或许,该用炸翻天这个词比较合适。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何况,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恪守道德的君子,更是不会主动去享受爆炸了。

 “那么,在等他们玩爆炸前,去找个地方打发一下时间吧,嗯,去看下小红吧。”

 而让我意外的,却是通过联系,从她的手下得知了她居然不在家的消息。

 “呵呵,她这次算是吃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亏了,肯定气爆了。现在,如果不是找人打架的话,就只剩哪里了!”

 果然,在我到达中央区最大的酒馆火红玫瑰时,刚刚走近我们常去的小包间,里面就传来了那熟悉的嗓音。

 “罗兰,过来陪我喝酒!”

 “怎么,一个人变成人形态来喝闷酒了?酒水对伤口不好呀。”

 是的,和人类的不。良少女差不多,同处叛逆期的小红,最大的爱好同样是喝酒和打架,现在没有适合的对手打架,自然只能找个地方喝闷酒了。

 “哼,那是你们脆弱的人类才需要忌口,对我来说,喝点酒,正好止止痛,睡觉也舒服点。”

 打开帘子,眼前那个抱着木桶直接灌酒的,还是矮人的高度数烈酒的,却是一个黑发绣眉的貌美女人。

 长长的黑发如丝绸般柔滑,月牙一般绣眉添了些女子的秀气,身材极高,紧身的皮衣把完美的身材尽显无疑,修长的手臂白皙如雪,眉清目秀,青葱指尖带着丝丝血,只看外貌,还有点书香门第大家闺秀的感觉。

 现在左眼戴着眼罩,身上包着不少纱布,浑身上下还有药酒的气味,让其更多了些柔弱的感觉。

 但只要她一睁眼,就没有人会把其当做弱女子,那兽瞳中的野,不,应该说是食物链顶端的猎食者打量食物的目光,会让弱者感觉到生命危在旦夕,恐惧颤抖。

 怎么,很失望?以为红龙妹子变成人形都会是可爱的红衣小萝莉?太天真了,巨龙变身喜欢变小女孩?典型的骑士小说看多了的习惯性偏见。

 为啥?荒野中突然掉下来一个武力爆表的小女孩,明明地上是泥尘,她却衣着华丽一尘不染?就是傻瓜也知道有问题呀。

 咳,当年,这个龙妹子的确骑士小说看多了,打算就这样混进我们的冒险团,来一段史诗级的冒险,但可惜的是,却在一开始就被我们识破了。

 只是,乐于多一个强力打手和吉祥物的我们,又怎么会说破,反而努力装傻,举起双臂热烈“新来的传奇幼。女狂战士兼火法师”

 最后,由于一次意外出真貌,却面对一脸淡然明显早就知道的我们,她的确追问过,她的伪装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不过,那回答成了她的终身之和超级黑历史。

 “力量需要时间积累,看起来十岁左右的传奇,在排除了几种可能后,其他强力种族变化,是可能最高的答案,而最可能做出这种事情的,应该就是龙族了。”这是冷面解释的玛格丽特,当年的她,还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普通人类法师,居然还很顾忌小红的颜面。

 “装备和武器吧,你这一身狩魔蛛后的蛛丝裙子,丢出去可以买一座小城市了吧。”考虑到圣骑士应该表现出的温和性格和绅士风度,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顾忌到她的面子,我绞尽脑汁,努力找来一个不那么明显的破绽,笑着说道。

 “笨蛋小红,第一次见面时候,你一次干掉我们一周的口粮,害的我们需要狩猎补充粮食,你觉得人类能吃那么多吗?哼,害我减肥了一个晚上。”好吧,盗贼莉莎。格兰特对那天饿肚子的耿耿于怀。

 “哈哈,你们这些笨蛋,居然这么晚才知道。我第一眼都知道了。当时小红不是正在看书吗,那本流行骑士小说《来自星星的龙公主》不就是讲龙变成小女孩游历人间,还和人类谈了恋爱的故事吗?这么明显的破绽居然没有看出来。哈哈,总是说人是笨蛋,我看你们才是笨蛋…。啊啊啊!”

 这是…。。嗯,的确是那个笨蛋亚当,后来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回被恼羞成怒的小红一拳打飞几公里的傻蛋勇者,也幸亏他是个出色的盾,才能够在不小心动了真格的小红面前活下来。

 嗯,至此,那个可爱的小萝莉龙公主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就是这个成版龙姐姐了,不过,其实,这也很适合她的性格了,因此,虽然龙族可以调整自己变身后的种族和年龄(变形术可以选择变身精灵、人类,但外貌不会改变),她就一直用这个模样。

 至于红衣,那倒是真的,一般的龙变身后也往往喜欢穿自己肤相近的衣服,小红的确很喜欢红色,但问题是…

 亚当那厮也是一身红呀,而且那厮不断到处惹事犯傻,若和他穿一样的衣服,不是会被当做同伴吗?谁也不会想被当做傻蛋的同类呀…。当年的小红是这么说的,绝对不是我的刻意诽谤。

 “在咕隆些什么,快过来帮我烤,我记得当年你是我们团里最会烤的,让我看看你手艺退步没。”

 “你还记得呀。”

 是的,知道我就是那年的那个圣骑士队长罗罗的,明面上,就眼前的小红,上古红龙艾因美修斯。

 黄金种族的巨龙看人的方法和角度本来就和凡人完全不同,在那双看透灵魂的龙瞳面前,从一开始就没有可能瞒过她。

 只是,我们的关系,说是同伴,不如说是共犯吧…。。有些事,心照不宣装傻,远比说破了大家都难堪好。

 现在,我一边烤,刚撒上秘制的香料(主要是孜然和辣椒粉混合物,同时还是烟雾系法术的施法材料),还没有来得及刷油,她就一口夺去,两下下肚,吃得不亦乐乎。

 “这次,让你受委屈了,我会帮你找回场子的。”

 小红这次的确受了委屈,若不是某些原因,她这次别说打输了,连受伤都不会。

 以为是嘴硬不服输?龙族最麻烦的地方在哪里?强悍的搏能力,出色的魔法?都不是,他们最难对付的,是有翅膀!会飞!

 龙族天生就是天空的chong儿,它们的飞行技巧极其出色,幼龙可以用魔法帮助浮空,成年龙就可以随意飞行,对于小红这样的上古龙来说,飞行和呼吸一般轻松自然,她甚至可以不用翅膀就在天空中违反物理规则般随意飞行。

 龙族的习惯对敌手段,就是突然从云端落下,在反应不及下龙息和魔法打击,然后在反击来临前拉起,扬长而出。

 这种战术虽然听起来无,但却极其难以对付,想屠龙,请先想法让龙落地,因此,即使是超级帝国,也不会随意得罪龙族,毕竟,谁也不想自己的首都隔两天发一次火灾,却怎么都找不到凶手。

 龙族的高机动,才是他们最难对付的,九成的屠龙都是因为龙被堵在自己的巢或落入陷阱之中,野外的龙族就是打不过,也绝对逃得过,回头就找你复仇,极其难对付。

 这次,小红伤的这么重,只是因为她背后就是亚当和玛格丽特,根本没法移动,只能活生生的不动当靶子。

 被人当固定靶子揍,这样的重伤,自然让心高气傲的小红是委屈和不

 听到我说要为她找回场子,小红先是一顿,然后拿起一旁的木桶,大口灌酒。

 “咳咳!”

 但喝得太急,这笨龙却不小心呛到了自己,我连忙帮她拍背舒气。

 “…不用,我的场子自己会找,莫丽尔我会亲自找她,你不要手。”

 我摇了摇头,知道她是不服输的,果然是这个答案,不过,小红的个体实力的确隐隐约约在龙后莫丽尔之上,否则,那个老家伙早就来找上门来清理门户了,毕竟,小红可是真正能够威胁她龙后王位的少数存在。

 “我们一起去找回场子吧,这次我的损失也不小。”

 正如预期,当我说起我的出行和闹事计划,唯恐天下不,又正好想找地方发的小红果然欣喜的一口答应。

 只是说完,又脸玩味的看着我。

 “莉莎最近还好吗?”

 “…你在说什么?哦,伊丽莎吗?还是一如既往的毒舌人呀,学谁不好,偏偏学玛格丽特,越来越难对付了,前两天又害我被逮进了看守所。当年捡她回来,真是错误的选择。”

 “别装傻了,你知道我的龙瞳是直接看灵魂的。伊丽莎就是莉莎吧,我们冒险团里最后一员,当年那个目标成为千万富豪的大盗贼,亚当那傻蛋暗恋了半辈子的莉莎。格兰特。呵呵,伊丽莎(eliza),就是莉莎(liza)前面加个代表强调的前缀e呀,这么简单的字母游戏,估计就亚当那个傻蛋看不破吧。”

 “…什么时候看穿的?”

 “从你带回那个半恶魔女孩起,也就是一开始。哼,你也比我强不了多少,伪装还不是破绽多多。不过,你还真是厉害呀,我记得莉莎明明死了,连灵魂都归入了源…。。等等,半恶魔,你不会去死者之河把她找回来的吧?”

 “是的,作为人类的莉莎已经死了,现在的伊丽莎,是一个新的生命和灵魂。可以说,伊丽莎是莉莎,也不是莉莎。”

 看着是兴趣的小红,我一脸苦涩,看来,当年有些事情,是到了非要有一个代的时候了。  m.bA 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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