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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病死
 

 凡因病死者,形体羸瘦,痿黄,口、眼多合,腹肚低陷,两眼通黄,两拳微握,发髻解,身上或有新旧针灸瘢痕,余无他故,即是因病死。

 凡病患求乞在路死者,形体瘦劣,痿黄,口、眼合,两手微握,口齿焦黄,不着齿。 魔中风卒死,尸多肥,微黄,口、眼合,头髻紧,口内有涎沫,遍身无他故。 卒死,肌不陷,口、鼻内有涎沫,面色紫赤。盖其人未死时涎壅于上,气不宣通,故面色及口、鼻如此。

 卒中死,眼开、睛白,口齿开,牙关紧,间有口眼涡斜并口两角、鼻内涎沫出,手脚拳曲。

 中暗风,尸必肥,滉白色,口、眼皆闭,涎唾溢;卒死于崇,其尸不在于肥瘦,两手皆握,手、足爪甲多青;或暗风如发惊搐死者,口、眼多?斜,手、足必拳缩,臂、腿、手、足细小,涎沫亦。已上三项大略相似,更须检时子细分别。 伤寒死,遍身紫赤,口、眼开,有紫汗亦微绽,手不握拳。

 时气死者,眼开、口开,遍身黄,量有薄皮起,手、足俱伸。

 中暑死,多在五六七月,眼合,舌与粪门俱不出,面黄白色。 冻死者,面色痿黄,口内有涎沫,牙齿硬,身直,两手紧抱前,兼衣服单薄。检时用酒、醋洗,得少热气则两腮红,面如芙蓉,口有涎沫出,其涎不粘,此则冻死证。

 饥饿死者,浑身黑瘦硬直,眼闭、口开,牙关紧,手、脚俱伸。 或疾病死,值夏秋初,申得迟,经隔两三,肚上,脐下,两胁肋、骨有微青色,此是病人死后经变动,腹内秽污发作攻注皮肤,致有此。不是生前有他故,切宜子细。

 凡验病死之人,才至检所,先问元申人:其身死人来自何处?几时到来?几时得病?曾与不曾申官取责口词?有无人识认?如收得口词,即须问元患是何疾病?年多少?病得几方申官取问口词?既得口词之后几身死?如无口词,则问如何取口词不得?若是奴婢,则须先讨契书看,问有无亲戚?患是何病?曾请是何医人?吃甚药?曾与不曾申官取口词?如无,则问不责口词因依?然后对众证定。如别无它故,只取众定验状,称说遍身黄,骨瘦,委是生前因患是何疾致死,仍取医人定验疾状一纸。如委的众证因病身死分明,元初虽不曾取责口词,但不是非理致死,不须牒请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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